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信用不佳购房被银行拒贷 两万买房定金没得退

广州日报  2011-09-27 14:43

[摘要] 因为在银行逾期还款60多次以致'信用不佳',来自深圳的刘女士在购买东莞某套房子时无法办理按揭,定金2万元还被开发商没收。为此,刘女士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因为在银行还款60多次以致"信用不佳",来自深圳的刘女士在购买东莞某套房子时无法办理按揭,定金2万元还被开发商没收。为此,刘女士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案件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后,有了终审判决,两级法院均认为贷款不成是刘女士单方原因造成的,索还定金依法无据,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买房贷不到款定金被没收

去年4月,刘女士看中了东莞某楼盘一套房子。由于此次买房属第二套房贷,因此首期需五成,总价48万多元需贷款24万元,刘女士当即支付了定金2万元。

去年4月18日,银行告诉刘女士,因刘女士在银行还款67次之多,加上新政的影响,不能给她发放贷款。此后,开发商提出以更名等其他方式继续履行合同,给予刘女士宽限期间,但刘女士均不同意,只要求退回定金。之后,刘女士没有继续支付楼款,也没有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

6月,开发商决定没收刘女士定金2万元,并将该套房子另行出售。刘女士认为开发商是单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于8月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

判决:被拒贷只因信用不佳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的性质,依法有效。而本次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开发商是否应向刘女士返还定金2万元。

法院认为,起初刘女士和开发商均有积极履行认购书的意愿,而双方无法继续履行认购书及签订购房合同的原因:是刘女士的银行信用不佳,以致银行拒绝发放贷款。此后果是刘女士单方造成的,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女士要求退还定金的诉讼请求。

刘女士对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推荐阅读:

潍坊购房攻略地段先行 盘点主干道旁精品楼盘

9月潍坊开发商仍"死扛"20余盘涨价仅7盘降价

女人也要理智的选房子 看潍坊现代女人买房经

品牌楼盘也打折 成交惨跌潍坊楼市掀价格暗战

曝光好房子的秘密 揭秘在潍坊买房的淘金法则

潍坊买房必看 售楼小姐教你18招防坑攻略(图)

百城房价排行榜 潍坊房价到底有多低

潍坊楼市量跌价挺 购房者与开发商陷入角力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