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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莫把房产税当成又一剂良药

中华工商时报  2012-08-16 10:15

[摘要] 房产税试点扩容真的要来了?国务院7月下旬派出的8个楼市督查组日前已经陆续返京,从各地官方媒体的报道情况看,大多数省市的调控得到了肯定,但也有河北、湖南、湖北和山东等地被督查组督促加强调控力度。由于此时正值经济“稳增长”目标提出,央行连续两次降息、楼市成交普遍回暖的敏感时期,坊间人士普遍认为如果房价过

房产税试点扩容真的要来了?国务院7月下旬派出的8个楼市督查组日前已经陆续返京,从各地官方媒体的报道情况看,大多数省市的调控得到了肯定,但也有河北、湖南、湖北和山东等地被督查组督促加强调控力度。由于此时正值经济“稳增长”目标提出,央行连续两次降息、楼市成交普遍回暖的敏感时期,坊间人士普遍认为如果房价过度反弹,中央的储备政策随时可能会抛出应对。其中,对房产税试点扩容将成楼市调控下一个着力点的预期尤为看涨。

这种判断并不是空穴来风。上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被锁定。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近日组织来自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此举被业内人士称为“决策层已经在为开征房地产税做技术准备”。

应该说,政府对这一轮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态度是认真的、坚决的。从此轮调控政策出台之日起,上至国家总理,下至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差不多隔几天就会公开表一次态,强调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的决心。偶尔有一两个心有不甘的地方政府,挖空心思、变着花样地出台了一两项给楼市松绑的政策,但旋即就被中央政府叫停了。值得关注的是,新华社近日一篇题为《楼市调控:力度从未削减还将继续从严》的文章说,“从各方面释放的信息来看,继续从严必将是今后楼市调控基调”。

但是,这轮史上最严最长的楼市调控眼下正在遭遇尴尬:6、7、8月份的各种数据表明,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面对一边严控、一边增温的局面,有人开始质疑现行调控政策的有效性,但更多的声音则在讨论出台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而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征收房产税是欧美很多发达国家都有的做法,国内从去年年初开始也在上海、重庆两地进行了试点。在这里,对国内城市的试点情况我们不敢妄加推测,但在讨论开征房地产税的时候,有一些问题却不容忽视。简单地说,欧美征收房地产税的客观环境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而这种差异,使得我们在实施房地税的时候,必须妥善处理好保证税赋公平、实现有效征缴、杜绝滋生新的腐败等一系列问题。否则,开征房地产税不但不能起到使房价合理回归的作用,反而有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问题有相当复杂的背景。经济长期保持快速增长使城市居民渴望改善生活条件、城市化过程中都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当前降息与稳增长的宏观经济背景、此前某些地方政府短视的土地财政政策及分配不均衡造成的贫富差距、开发商对利润的过分追求、不法官商之间的相互勾结、投机客的唯利是图等等,都是形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原因。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无论是限购、限贷,还是约谈、督查,强势的行政调控手段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由于抬高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各种推手依然存在,从稍长一点的时间看,无论多么强势的调控手段都无法阻挡房地产市场出现报复性的反弹。

如此看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出现的特定问题。它是经济问题,但也不全是经济问题。虽然国外实行房产税的经验对我们来说有借鉴价值,但绝非解决我们自身问题的灵药。

我们想说的是,治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必须抛弃急功近利的心态,抛弃那些短期内看来很好使的政策手段,更要抛弃敷衍对付的态度,必须针对导致房价高企的深层原因,认认真真地听取民间的声音,切切实实地推行一些有深度的改革。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败火,更有利于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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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近日,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全面推行房产税提供技术和人员储备。

税收是国家大事,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我国《立法法》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说明,无论是增加税种还是对既有税种进行改革,都必须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定,税法的立法和修改,权力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税收法定”。

且不论“国富民穷”,且不论政府要厉行节约,且不论减税是时代潮流,且不论对存量房征税面临着房屋价值评估等一系列难题,单说房产税的合法性,就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税收是国家大事,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我国《立法法》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说明,无论是增加税种还是对既有税种进行改革,都必须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定,税法的立法和修改,权力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税收法定”。

向所有住房征收房产税,人民会答应吗?代表民众意志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审议通过吗?请那些言之凿凿将房产税推广至、推广至所有住房的单位和人士,不要忘了这个根本问题。不管民众同意不同意,绕过权力机关,个别部门、政府机关想增税就增税,这样的时代应该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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