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每日谈:买房有风险 "房闹"缺乏契约精神引热议

房天下《每日谈》  作者:刘敏  2014-04-24 01:30

[摘要] 由于房价下跌,各地的“房闹”现象越发突出,且有升级之态。在“只准涨不准跌”的偏执下,房企任何风吹草动的降价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引发强烈反弹。温州地产联合请求政府打击没有契约精神的房闹,保障房产商的降价权。

进入马年以来,部分城市楼盘房价开始出现“跳水”现象,楼市崩盘之声不绝于耳,“马年降”杭州某楼盘老业主怒砸售楼处,更是让杭州楼市登上各大媒体头条,随后,由于房价下跌,各地的“房闹”现象越发突出,且有升级之态。在“只准涨不准跌”的偏执下,房企任何风吹草动的降价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引发强烈反弹。温州地产联合请求政府打击没有契约精神的房闹,保障房产商的降价权。

温州地产联合请求政府打击房闹:没有契约精神

4月16日,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温州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联合发出《温州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房闹”倡议书》,表达了对“违反契约精神”的“房闹”现象进行抵制的坚决态度,并恳请当地政府干涉。

据报告显示,在70个大中城市中,温州是房价下跌的城市,而且连续下跌达30多个月。在此背景下,在很多城市已经趋淡的“房闹”现象,在温州却越发显得突出,且有升级之态。在楼盘体量较为集中的温州市区,众多主力房地产开发商均或多或少受到各种方式“房闹”的困扰。上个月,温州下辖的苍南县灵溪镇某楼盘售楼处,还连续两天被数十名业主围堵,业主将煤气灶等物品搬进该楼盘的售楼处内,煮饭、挂横幅、围堵等方式长时间扰乱该售楼处的正常工作秩序。

这份倡议书中,温州房地产商对多年来诚信履行合约的业主们表示感谢,并倡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自觉规范开发行为,提供优质房源。同时,他们希望购房者能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去解决购房问题,不要采取购房者拉横幅、冲击售楼处等违法行为,并恳请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愈演愈烈的“房闹”,保证房地产交易秩序井然。

花样繁多、一再上演的“房闹”,让人窥见一些消费者的输不起心态。在“只准涨不准跌”的偏执下,房企任何风吹草动的降价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引发强烈反弹。于是,原本正常的价格波动,却一次次以打砸撒泼的形式收场。

拥有充分选择权的消费者,理应对自己的每一次选择承担后果。只要不存在欺诈、误导、胁迫等情形,买房者自交易完成之后,便无权对房企提出不合理要求。意图制造事端阻止房产商降价,无疑侵犯了后者的自主定价权。就此而言,房产商呼吁政府干预、打击“房闹”,显然不是无理撒娇,而是有其合理合法、合情合规的一面。毕竟,公共部门本就有义务维持市场秩序,有责任保障房产商的“降价权”。

面对市场的正常波动,消费者应保持起码的克制。降不起、输不起、一哭二闹,既有失格调、有辱体面,也在无形间将自己推到被动理亏的境地。所谓维权,一旦演绎为恶语相加、拳脚相向,维权者便成了侵权者,继而失去了道德上的优势、冲淡了自身遭遇的悲剧性,终至一腔愤懑欲诉无人听。

备受“房闹”折磨的房产商,摆出一副委屈无奈的模样,恳请政府干预。这幅情景,全然颠倒了购房者与卖房者的强弱形象。但需要厘清的是,房产商未必真就这般楚楚可怜,有些房企当初卖房时信口雌黄,大行忽悠蒙骗之能事,也许是今日“房闹”诱因之一。而需要厘清的问题还有:何为合法、适度的营销?什么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凡此种种,都需要确立完备而明确的规则。

推荐阅读:

每日谈:有房贷的人和没有房子的人 谁更幸福?

每日谈:一季度房产数据不景气 楼市拐点来了?

每日谈:楼市涨跌难预料 任志强舌战各路专家

每日谈:看草泥马送喜帖 潍坊开发商疯狂营销

 

中国“房闹”为何缺乏契约精神

因为开发商降价买房,先期买房人“维权”打砸售楼处,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早在08、10年就发生过类似事件,这些人也被形象的称为“房闹”。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迷信房价永远走在上坡路,但房价一旦缩水,就开始迷信群众的暴力能够阻止房屋资产缩水。

房价如肉价 有升就有降

作为一名购房人,最应该知道的就是任何商品,价格涨跌都是常态。购房需谨慎、投资有风险,相信所有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早市上买猪肉的,一早的时候可能买的贵一些,临收摊时为了早点回家,剩下的可能要贱卖。如果前面买肉的都过来要求索赔,要求退差价。如果谁真要这么做了,我估计会被人嘲笑是神经病。

但这种情况发生在楼市,不但没有人嘲笑,相信很多人还会表态支持,我身边一同事对此事的看法就是:砸的好,把开发商砸垮了才好。房价一路上涨时,购房者和开发商相安无事,掩盖了买卖双方之间很多的矛盾,比如房屋质量问题,当购房者抱怨时,开发商说,欢迎您退房,因为房子退了开发商一转手可以卖更高的价格,所以买房只能忍气吞声。

但当房价一旦缩水时,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者(大多数房闹其实是炒房者)终于找到一个机会,开始大闹售楼处,国人缺乏契约精神、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契约精神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把对开发商的恨一股脑撒到售楼处里。但实际上,闹事者的诉求缺乏契约精神,以“闹”维权是一种社会病态。

买房者有两种:一种是自住型和改善型客户,大部分人拿出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积蓄,包括自己和父母的,还有数十年的房贷买套房产,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房价的短期变化,造成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损失,短期内心理上难以接受,因此去售楼处讨个说法,此举值得同情,但合情不合法。

还有一类客户就是炒房人,这种人聚众售楼处,目标就不那么单纯了。为了避免炒房损失,通过打砸售楼处向社会公示,如果房价一旦大跌,后果会很严重。当然从这一点分析,打砸售楼处也有可能是开发商和投资客上演的“苦肉计”,让你们过来大闹,然后让新闻记者们大肆报道一下,最终的目的就是房价不能降,下降就会出大事。

“房闹”这种社会病态的长期存在反应了三个事实:一是你情我愿的商业合同最终又砸又闹,这是一个缺乏契约精神的国家,社会没有诚信、缺乏公平正义;二是有什么样的法治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公民意识,当一国的法律在裸奔,别指望公民道德穿上裤子;三、老百姓维权手段有限,才会一哭二闹三上吊,但是以维稳的社会里,这招非常管用。

推荐阅读:

每日谈:有房贷的人和没有房子的人 谁更幸福?

每日谈:一季度房产数据不景气 楼市拐点来了?

每日谈:楼市涨跌难预料 任志强舌战各路专家

每日谈:看草泥马送喜帖 潍坊开发商疯狂营销

 

期望的房产却遭遇价格缩水,业主心理失衡可以理解。但就此去当“房闹”,却显得颇不理智。房价下跌的受损方,不仅是高点入市的购房者,还有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正常的房价走势本应由市场来主导,业主在购房时就该有房价不可能只涨不跌的心理准备。

面对房价下跌,业主应该秉承契约精神:交易自由,风险自负。就像房价涨了,业主不可能给开发商增付房款一样;房价跌了,开发商也不可能赔偿业主的损失。因为“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天下本没有“只能涨,不能跌;只能赚,不能赔”的好生意。在房价下跌之后,如果业主发现开发商确有价格欺诈、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导致业主上了当受了骗,购房时多花了冤枉钱,则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开发商给予业主价格补偿或退房。

那种当“房闹”阻挠房价下跌的行为,于理不合,于情不通。让不断走高的房价回调下行,仍是无力购房者的翘首期盼,它关乎百姓切身利益。而“房闹”则有绑架房价调控之嫌,会阻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仅靠打击,就能消除“房闹”吗?“房闹”是表象,房价才是根本。政府最应该做的,是政策引导和司法疏导,尤其是要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不动摇,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使房价走向平缓,甚至有涨也可以有跌。房价回归理性,消除了“只涨不跌”怪相,就能消除“房奴”的焦虑,也能消除“房闹”那种房产只能不能缩水的心理奢望。

推荐阅读:

每日谈:有房贷的人和没有房子的人 谁更幸福?

每日谈:一季度房产数据不景气 楼市拐点来了?

每日谈:楼市涨跌难预料 任志强舌战各路专家

每日谈:看草泥马送喜帖 潍坊开发商疯狂营销

 

年初,杭州那两个楼盘大降价,引发了21世纪经济报道李一戈关于“房子与契约”的思考。李一戈谈到,杭州马年降给他印象最深的,还是相关市场主体的反应,是购房者,即所谓准业主。早在2008年那轮降价时,就有一批购房者去砸杭州万科的售楼处。李一戈当即写文章说,2007年房价大涨,你们给开发商或前面的业主分过一分钱么?现在降价却要求赔偿,这是哪门子逻辑?没想到,同样的事情又来一遍。

当然,并非杭州如此。北京也出现过此类事件。为什么购房人要罔顾市场规则和个人尊严,去跟他们眼中的“无良”开发商一决雌雄?说白了,不闹白不闹,当地政府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常常劝开发商出点血化解。大方的,降多少给补多少;再不济也给免两年物业费。

他们牺牲的是契约。不对,他们的心里从来就没装着“契约”这两个字,虽然也在厚厚的购房合同签过字,但心里是认为那是可恶开发商逼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作为弱势的购房人,随时可以寻机啃它几口。

非唯商品房的购房人而然。杭州保障房受益人也闹过。去年8月26日,众多经济适用房业主在杭州市政府门口集合,拉出横幅抗议政府的经济适用房交易新政策。即,2004年9月1日之后签订经适房购房合同的,需缴纳55%土地补偿价款,此前的补缴款则要少得多。

其实,差不多同样的规定,北京市早就出台了。也是选择一个时间点,之前的一个政策,之后的另一个政策。很自然,在9月2日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就会发问:凭什么是2004年9月1日而不是9月31日?没有强大的理由,也许只是因为文件起草人的购房时间是8月31日。

但如果听从上面的逻辑,那这个规定永远也别想出台,因为永远也会有人恰恰卡在时间点的后一天。问题出在哪里?事前没有听证,没有公开征求意见。缺乏令人信服的解释,这样的规定,就显得随意而任性。

李一戈谈到,之所以拿保障房说事,是因为,北京春节前后出让了几块自住型商品房地块,位于城区,地段优越。比如东四环边上百子湾地块,限价2.2万元/平方米,周边商品房是它的一倍以上;北五环来广营附近的一幅地块,限价2.8万元/平方米,周边商品房单价达5万元。还有去年7月出让的万柳地王,要求配建16400平方米住房,由当地政府以1万元/平方米回购,而业内普遍猜测万柳中赫项目的售价要达10万元以上。

参加自住房申购的居民说:只要中签了,就相当于白赚200万。利益诱惑如此之大,以至于家里有10套房的学生,刚满18岁也要分户去申请。而万柳那1.6万平方米回购房,与商品房的差价可能有10倍,却干脆连分配去向都不告诉你。

看到这里,有朋友要问了,商品房与保障房(包括类保障房)是两种不同的商品,把它们放在一起说事,是不是有点不伦不类?

没错,任何市场主体都必须遵守基本市场原则,所以我们要求商品房的购买人应该信守契约,要求开发商降价后给予赔偿是毫无道理的。但同样,作为制定交易规则的政府部门,也应以契约精神来约束自己。充满随意性、偶然性和潜规则漏洞的政策,不能说符合市场交易的公平正义。

倘若你制定的政策,都经不起追问,甚至不准追问,凭什么单要求别人遵守契约精神?因为你不能以别人的错误来证明自己的正确,同样不能用他人不守契约来印证自己胡搅蛮缠的正当性。

推荐阅读:

每日谈:有房贷的人和没有房子的人 谁更幸福?

每日谈:一季度房产数据不景气 楼市拐点来了?

每日谈:楼市涨跌难预料 任志强舌战各路专家

每日谈:看草泥马送喜帖 潍坊开发商疯狂营销

 

业主因不满开发商降价,采取过激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与其说业主是在替自己“维权”,不如说是一种聚众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房闹”行为。从深层次分析,业主因楼盘降价,采取“房闹”的方式“维权”,违背了契约精神,也为法律所不容。特别是,相比“医闹”,“房闹”涉及面更广,社会负面效应更大,治理难度也更大。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房闹”比“医闹”更可怕。

不可否认,楼市沉浮,几家欢喜几家愁。随着各地调控措施的持续推进,房价下跌或是大势所趋,一些在高价位买房的业主,房子价值缩水数万甚至数十万元,也是在所难免。他们要求开发商给予“房价补偿”,或要求退房,其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一切市场交易行为,必须遵循契约原则,由于市场价格变化而要求企业进行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因而业主没有理由退房,或要求开发商作出任何补偿。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房闹”频发,可以说是政府调控楼市难免的一种“阵痛”,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理,任由开发商被动应对“房闹”。应建立干预机制,及时化解“房闹”;对于打砸式的恶性“房闹”,应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楼市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业主应理性应对“楼市沉浮”,恪守契约精神。只要我们每个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具有契约精神,都能够遵守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都能够按照章程和规则办事,社会就会少了许多矛盾和纷争,就会变得更加和谐。

推荐阅读:

每日谈:有房贷的人和没有房子的人 谁更幸福?

每日谈:一季度房产数据不景气 楼市拐点来了?

每日谈:楼市涨跌难预料 任志强舌战各路专家

每日谈:看草泥马送喜帖 潍坊开发商疯狂营销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