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2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引发了社会的热议。面对婚姻法新解释,多数年轻人表示政策的变化对自己的结婚计划没有影响;同时不少新人也出奇招,应对政策的变化。
女方要求婚前“房产共名”
结婚时男方买房,条件稍好的女方可承担装修费用,但如今这种现象却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之际发生了悄然变化。
昨日,记者从三家婚姻登记处,随机采访了10对前来登记的新人及部分家长。面对婚姻法新解释,多数年轻人表示这种政策的出台对自己的结婚计划没有影响;同时有少数人表示在财产方面,尤其是房产上会重新进行协商;而更多的家长则表示,不得不为自己的孩子考虑更多一些。
改变一:女方陪嫁不再投入“易耗品”
“‘男买房女装修’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来婚登处登记的高女士这样告诉记者。“我们的婚房是今年购买的,地点选在了长白岛,当时的房价是9000元/平方米,男方家首付了26万,贷款60万,日后由男方偿还。”
高女士说,“原本打算房子到手后由我家出钱装修,但是听说了新政策出台,我和家人协商,考虑到将来的装修和家具都存在贬值的可能性,所以最终我的父母决定买一台24万的欧宝轿车作为陪嫁,在婚姻中归我们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而装修钱由男方一边出。”
改变二:女方在房产证上要求“共名”
“以前不用担心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因为婚后就是共同财产,但现在不得不为女儿的将来考虑了。”
赵妈妈的女儿还未出嫁,自己却开始忧虑到了离婚的问题,“本来是男方家买房,但因首付不够向我借了8万块钱,还打了欠条,但听说婚姻法新解释后,我和他家商量,借他们的钱就不用还了,算做我们一起首付的,婚后小两口可一起还贷,但的要求是,房产证上要有我女儿的名字。”
建议:要公平夫妻AA制
在和平区婚姻登记处,记者见到了刚刚领到结婚证的张先生及他的爱人于女士。
提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张先生首先一脸茫然地表示,“没听说啊”,而旁边的爱人却略显淡定,“前几天收到一条短信……其实说没感觉,内心也会觉得是不是对女方有点不公平呢?”同时爱人于女士认为,如果结婚一两年离婚就可以分到丈夫一半财产的话,对男方也是有失公平的。
张先生则认为,只要两个人的婚姻不出现问题,这条法律自然就形同废纸,“婚房虽然是婚前我家付30万首付买的,现在两人共同还贷。两人相恋十年,如今又共同经营汽车方面的生意,所以财产方面不会斤斤计较。”
对婚姻法新解释,也有女士气愤不已,“这明显就是偏向男人一方,若要真的公平,夫妻全部开销都是AA制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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