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山东明确物业费计价标准 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收

济南时报  2011-11-16 08:35

[摘要] 记者15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小区的车位租赁费也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计收,储藏室不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

记者15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小区的车位租赁费也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计收,储藏室不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

【关键词政府指导价】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费价格政府指导

《办法》规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关键词 小区停车费】

小区停车费将分三大类

《办法》对小区停车费、车位费等问题作了明确的界定。小区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看管费并不是一回事儿,在小区内道路上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

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可按有关程序单独核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看管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可对本小区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除为本小区业主或物业提供服务的车辆外,外来车辆停放超过2个的,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关键词 收费面积】

物业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计收

《办法》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计收,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不收取物业服务费。改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按相应的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物业服务费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收。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关键词 代收费】

物业代收费不得加收手续费

《办法》还规定,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收取报酬。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关键词 违规处罚】

六种情况物业将受处罚

《办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将受到处罚。

这6种情况分别是: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低于服务等级要求提供服务并收费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推荐阅读:

房子真是白买了 潍坊网友哭诉装修后悔事(图)

不管潍坊房价降不降 七种人永远买不到房(图)

薪水大调查 看看潍坊月薪多少才敢当房奴

中国最富的42个城市排行榜曝光 潍坊算富裕吗

山东17城市各有各的尴尬 看潍坊尴尬的是什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