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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楼市限购令期限将至 网民吁延续限购

经济参考报  作者:张松  2011-12-07 08:57

[摘要] 临近年关,部分城市的“限购令”期限将至,而是否会取消“限购令”成为关注的焦点。尽管有关部门没有正式表态,但有媒体报道说,住建部有关人士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从严落实的方向不会改变,并将延续至明年。还有媒体报道说,住建部日前知会地方政府,限购政策将于年底到期的城市需在到期之后延续这一政策。

临近年关,部分城市的“限购令”期限将至,而是否会取消“限购令”成为关注的焦点。尽管有关部门没有正式表态,但有媒体报道说,住建部有关人士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从严落实的方向不会改变,并将延续至明年。还有媒体报道说,住建部日前知会地方政府,限购政策将于年底到期的城市需在到期之后延续这一政策。

有网民认为,只有强调继续实施“限购令”,才能显示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决心。也有网民认为,在肯定“限购令”需要“到期延续”的同时,也必须尽快找到长期化、常态化的政策措施,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根除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巩固房地产调控效果。

“限购令”须延续

有网民表示,近期关于“限购令”即将到期的谈论沸沸扬扬,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九十,切忌因一时疏忽而导致前功尽弃。目前,只有强调继续实施“限购令”,才能显示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决心。

荆楚网署名“张遇哲”的文章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仍属于敏感时期,一旦限购放松,各地房价很可能会出现报复性反弹。须看到,当下楼市调控政策依然呈现出“中央政府严厉执行,地方政府期待放宽”的利益博弈。由于土地财政受到较大影响,地方政府无形中有放宽的潜在需求。延续限购令不仅仅是一句表态,更是一道考题。一方面需要严厉问责的决心,对停止或变相松动限购政策的城市主要行政负责人予以警告或处分,使其不敢逾越雷池;另一方面,需要统筹兼顾的智慧,审视每个可能左右限购力度和效果的政策环节,堵塞地方政府“曲线救市”的漏洞。

华声在线署名“罗竖一”的文章认为,限购令千万不可动摇,希望国家再次就限购令等予以明确重申,因为“新国八条”中的“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之表述,可能会让有的地方政府“灵活”地加以利用,而推出不利于房地产调控的举措。

楼市调控效果仍需巩固

有媒体报道,北京中原地产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11月底,在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121个城市中,至少30个城市未完成。有网民认为,目前房价远未进入实质性下降阶段,倘若在这时将“限购令”打入“死牢”,两年多来历经万难取得的调控成果就有可能前功尽弃、无功而返。

署名“谢逸枫”的博客文章表示,从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指标、投资投机炒房及热钱流向三方面看,非常有必要继续实施限购,扩大限购二三线城市的范围和延长限购期限,否则房价难有下降空间。

署名“于文军”的博客文章表示,当下,欧债危机蔓延,国内经济放缓,一些人鼓噪:中国房地产市场整狠了,中国经济要出事,以保增长要挟中央松绑楼市调控政策。不难想象,如果中央不延续“限购令”政策了,楼市调控的大好局面会毁于一旦,而且疯狂反弹的房价会像脱了缰的野马带动着通货膨胀再创新高,对整个中国经济社会造成冲击。

房价还需多措并举

有网民认为,“限购令”是否会被取消之所以成为舆论焦点,是因为其自身具有临时性的行政特色。在当下必须执行“限购令”的同时,需要通过其他政策措施,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根除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巩固房地产调控效果。

署名“吴睿鸫”的文章表示,可以预见的是,在没有找到合适政策“替身”之前,“限购令”也许会被无限期延长下去。但“限购令”是穷尽一切调控手段下的无奈之举,不得已而为之。笔者认为,综合国内房地产调控以及房地产市场走势,替代“限购令”的路径是全面推行房产税。房产税的实施,既有利于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形成正常稳定的地方财源,也会使调控长期化和常态化,不像“限购令”那样,只是应急举措。

有评论认为,在肯定“限购令”目前需要“到期延续”的同时,必须尽快找到并着手去完善能够取代“限购令”、足以长远调控房价维护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比如,加大推进和落实保障房建设的力度,并将其充分制度化;再如,完善财税制度、均衡地方与中央的财权事权匹配,彻底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推动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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