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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官员:记者应报道百姓是如何刁难政府的

城市晚报  作者:程宛  2010-11-04 09:54

[摘要] 村民在限期内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被强拆长春高新区拆迁办调研员(原高新区土地局副局长)王洪义(音)面对记者语出雷人。

官员雷人语

现在关于拆迁都挺乱,你应该找人大探讨这个问题经检查,庞海宾身体没有大碍,但庞家称一直想不通,有房照的房屋凭什么强制拆除,如果对方说没有找到房主,那为什么还有之前多次的协商。如果是拆迁办要强拆,那些拿电棍的又都是什么人?

昨天下午,在距离事发地不远的一间拆迁办公室,记者见到了王洪义。得知记者身份后,对方连续询问了,“你想报道啥?报道啥题目?想了解啥问题?”三个问题,在记者表明想了解关于光辉村水田队的拆迁与补偿问题后,对方多次语出惊人。

“现在关于拆迁都挺乱,你应该找人大探讨这个问题,都不立法,这是人大的事,你一个记者能整明白,好好研究别的事情吧。”他说。

“你应该报道高新区如何发展,应该报道老百姓是如何为难政府、刁难和敲诈政府,应该报道老百姓如何不配合拆迁,影响回迁房的结症在什么地方!”他说,这件事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问题,高新区哪做得不对,媒体从政府角度纠正过来,他高兴配合,“但我认为这个事情,你不要参与了。”随后,他明确拒绝接受采访。

律师说法

强拆有照房屋属野蛮执法

吉林省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姝律师表示,按规定,有房照的房屋必须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才能进行拆迁,即使没有房照的房屋,也要规划部门下达拆迁通知,对方在60日内拒不拆迁后,相关部门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申请,经法院裁定后才能进行拆除。

因此,如果在屋主拥有房照,并且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将房屋强制拆除,属于野蛮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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