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随着商业银行房贷政策收缩,各商业银行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七折优惠,并停止发放三套房房贷,11月4日,记者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管理中心已经接到通知,从4日起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首付提高至50%,利率提高至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并停止发放三套房房贷。
三套房房贷
将停止发放
此外,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额度也做了相关调整,由之前的20%,提高到不得低于50%。
据了解,目前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对此,部分市民存在疑虑。家住早春园小区的花先生表示,新政中要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须用于改善型住房,但如何审核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及贷款是否用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等,其认定均有难度,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细则。
据了解,此次公积金贷款调整除提高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门槛外,还全面停止放贷三套房。
关于房屋数量认定标准如何界定的问题,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同于商业银行的‘认贷不认房’的界定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认房不认贷’的标准进行界定,按照贷款申请人在房管部门登记的住房数量界定。”
已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的贷款人是不是也要按照新规定执行呢?对此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已经批复了的申请按照原来的政策实施,但是截至11月4日还没有批复的就要按照新政策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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