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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一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 物业管理难以维持

潍坊晚报  作者:刘晓梅  2014-04-15 09:24

[摘要] 三年多来,奎文区工福苑小区一直实行物业自治管理,从收物业费到支付每一笔开销,都由业委会成员负责。而让业委会成员头疼的是,32户居民多年来一直拒缴物业费,使得日常物业管理难以维持。

三年多来,奎文区工福苑小区一直实行物业自治管理,从收物业费到支付每一笔开销,都由业委会成员负责。而让业委会成员头疼的是,32户居民多年来一直拒缴物业费,使得日常物业管理难以维持。4月11日,业委会贴出通知,限期让这些居民缴齐所欠物业费,不缴将被告上法庭。14日,记者了解到,已有两户业主缴清所欠费用,仍有30户业主无动于衷。

业委会

贴起诉通知催费

14日上午,记者来到奎文区工福苑小区,看到小区宣传栏前围着不少居民。大家一边看着张贴在宣传栏里的通知,一边议论着。记者看到,通知上写有“现因我小区内未缴物业管理费的住户已有30余户,极大地影响了物业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保证小区环境、秩序良好,为了广大业主的生活正常,业主委员会决定聘请专业律师,求助司法机关走诉讼道路。值此特下此通知,希望各欠费户在本月15日前缴齐物业管理费。不办理者,我们将委托律师将其起诉”等字样。

“我们之前也曾张贴过类似的催费通知,但小区内30多户欠费居民一直无动于衷,这次他们再不缴物业费,我们真要把他们告上法庭了。”在现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李主任对记者说。

“虽然我们小区没有委托正规物业公司管理,但小区业主委员会代理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这几年管理得也不错,卫生天天有人打扫,而那些一直不缴物业费的居民只享受服务,却不缴费,确实不应该。”李老太太等居民说道。

记者探访个别业主已六七年不缴物业费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多年未缴物业费的业主韩先生。他表示,他家住在顶楼6楼,2010年有业主在楼顶安装太阳能时,楼顶的墙体被破坏了,近几年每逢下雨下雪,他家屋顶就漏水。虽然当时的物业公司已经撤走,但他认为,楼顶属于公共区域,业主委员会有责任找人来维修被破坏的楼顶墙体。只要楼顶墙体修好了,他家就会缴齐所欠物业费。

欠费业主付先生则表示,不缴物业费是因为他们家并不在该小区居住。当记者说明即便不在该小区居住,也应缴纳物业费时,对方挂断了电话。

业委会李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是在2000年建成的,当时曾有正规物业公司入驻。由于个别业主不缴纳物业费,致使物业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最终在2010年撤走。物业在撤走之前,帮他们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于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管,从2011年起,他们小区实行物业自治管理。然而,仍有不少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他们小区内共有4栋楼,158户业主,而多年不缴纳物业费的就有32户。

“这部分居民中,有的已经连续六七年不缴纳物业费。”李主任说,对于这部分居民,他们感到非常头疼。业主委员会共有8名成员,他们除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外,还雇了两名保洁员负责清扫小区内的卫生,并雇了一个人看大门,他们不敢雇用更多的人,否则没有钱给人发工资。但由于看大门的工作人员无法倒班,业委会成员只能轮流看大门。

进展

两户居民已缴纳

14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李主任告诉记者,他们贴出通知后,只有两户业主缴齐了所欠的物业费,另外30户欠费业主仍未见行动。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难以维持日常开支。

与此同时,不少已经缴纳物业费的居民怨声载道,认为这些不缴物业费的居民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现在是我们这些缴纳物业费的居民‘养’着那些不缴物业费的居民,他们怎么好意思啊!”一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的房子面积都不是很大,一年的物业费还不到400元钱,而个别居民却不肯缴纳,这让他很不解。

“这对我们非常不公平,我们每年都要缴纳物业费,而他们却不缴,享受免费物业服务,他们明显是在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该小区居民李女士表示,她在看到通知后,非常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做法。

李主任说,他们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如果在4月15日之前,欠费居民缴不齐所欠费用,他们将告上法庭。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这30户不缴物业费的居民,确实侵犯了已缴物业费居民的合法权益。欠费居民只享受业委会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却不缴物业管理费,这是不合理的。在此事中,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他们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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