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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乱了新娘慌了丈母娘"众人支招应对新规

房天下  2011-08-24 16:29

[摘要] 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于8月13日实施。与每个人都切身相关的这一法律条文,如巨石投入湖面,激起了民间的广泛争议,更有不少人认为,这一司法解释不仅将激起千层浪,其荡出的涟漪将影响适婚男女的择偶观、生育观以及未来双方家庭的养老问题。

编者按:8月12日,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等问题的解释引起坊间热议。中国自古就有“婚姻须有其屋”的传统观念,一直以男方购置房产、女方陪嫁妆为主流。许多媒体称颠覆传统的新司法解释实质上保护了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男方,而这惹恼了不少女性。你对于“婚前贷款买房归个人”怎样看?你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吗?

新婚姻法对观念的影响

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于8月13日实施。与每个人都切身相关的这一法律条文,如巨石投入湖面,激起了民间的广泛争议,更有不少人认为,这一司法解释不仅将激起千层浪,其荡出的涟漪将影响适婚男女的择偶观、生育观以及未来双方家庭的养老问题。

在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中,引爆众议的,是两条关于房产分割的法律解释,分别是第七条和第十条。其中第七条指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十条中明确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这两条简而言之,便是若离婚,谁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买房,谁首付产权归谁。

这让很多人,尤其是大部分的女性,感到了一种不安全感。“小三横行、离婚率已经飙高的今天,这样的法律规定,降低了离婚成本,让为家庭付出的女人情何以堪?”不少女网友们纷纷声讨。

“老公,你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自身没有任何一项房产的白领余小姐直接希望先生赠与部分房产。某网的一项调查中,52%男性投票表示,不愿意在自己的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29%的男性表示将根据感觉的程度予以考虑,只有18%的男性表示愿意。但有50%的女性表示,她们会提出要求,希望男性在其房产下加上自己的名字,33%的女性表示不会提出这个要求,只有17%的女性完全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在新婚姻法里的如此新规所带来的震荡不仅表现在房屋产权领域,更深地表现在婚姻观念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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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房产的影响

丈母娘抬高房价或再次上演

刚需当道已经不是什么热门话题,新婚姻法的公布让刚需们捏了一把冷汗,结婚必须买房已经成了众位丈母娘的“口头禅”,如今一个新的婚姻法打破了无数丈母娘的“传统”观念,丈母娘为女儿买房或再次抬高房价

婚姻法解释: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据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稀奇:买房结婚还得防着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之所以会设立这一新条款,事实上也跟近几年来房价大幅上涨背景下出现的很多纠纷有关。按照目前的婚姻法,如果夫妻一方把房子偷偷卖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但按照新条款,只要第三人是善意购买且支付了合理对价,那么该房屋交易就是成立的。这两年来,有一类纠纷十分常见:卖房的时候事实上夫妻双方都是同意的,但签约时只有一方签字,过一段时间房价猛涨,卖家想想后悔了,就会以未签字一方不知情不同意为理由要求撤销合同。新司法解释可以说是保护了善意买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房屋交易的稳定。

而另一方如果遭受了损失,那么离婚时可以提出赔偿。比如一方想要离婚,在离婚前就有意把房子卖掉套现,总价150万元的房子如果只卖了50万,那基本可划入不合理对价范围,另一方还是可以追回该房屋;如果卖了120万或100万,那就属于偏低价格出售,按相关机构评估出来的正常价格来算,差价就是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补偿差价的一半。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想要离婚,事先卖房然后转移现金,房款并没有用作夫妻双方的正常生活和经营费用,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另一方房也没份钱也没份,那么也可以提出赔偿。

鉴于房屋出售后现金的去向很难追踪,而且就算法院成功判下来,最终能否执行到位也是个问题,因此张林利建议,尽管新司法解释保留了追偿权力,另一方还是争取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样才能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避免离婚争夺战,丈母娘忙给女儿买房

离婚大战中,抢得最凶的除了孩子还有房子,时下房产作为家庭中的一笔资产,往往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最近,一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广泛讨论,谈论的还是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不少人甚至觉得,婚姻法的新解释会直接改变传统的购房观。

“以前觉得婚房都是男方负担,女方结了婚可以白‘蹭’半套,如果按照婚姻法的新解释,这种便宜就占不了喽。”许多人这么感叹是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关于“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条款作出的。

也就是说,不管婚前婚后,买房子时这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属于个人财产,至于涉及还贷的部分,离婚时再根据情况进行补偿,但至少买房的一方能自始至终拥有房子。不论严谨与否,网友们作出了这样的评断。

据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公布,已经令许多丈母娘坐不住了,纷纷动起了给女儿买房的念头。“《婚姻法》既然这样规定,不管女儿结没结婚,我肯定会给她买房子,至少首付也要我们来付,这样女儿能拥有这房子的产权,而且房子会增值,一定不吃亏。”有人甚至认为,现在是丈母娘逼着女婿买房,将来就可能是丈母娘忙着给自己女儿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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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女性的影响

男方买一套房,女方买一辆车;老公每月收入较高,老婆在家当全职太太;女方婚前有些存款,婚后存到新账户中……这些传统的做法或许应该改一改了!昨日,市内部分银行的理财专家认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施行以后,女人理财思路也应该随之而变。

传统:女方买车男方买房支招:双方一起出钱购房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父母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8月13日,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开始执行,婚姻和房子的关系再次成为市民热论的话题。

现在一些年轻人结婚,流行“男方买房子,女方买车子或家用电器、资助装修费用等”。

理财专家表示,新司法解释施行以后,作为女方家人来说,上述做法就得改变一下了。女方家长可以把原本打算为女儿女婿买车、装修房子、买家电等陪嫁费用,拿去与男方家长一起为小两口买房,既可以是共同付首付,也可以是各付一半房款。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保证女方对房屋有相应部分的所有权,以免万一今后婚姻出现变故时处于被动地位。

为何要这样做?新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女方买车男方买房”对女方来说还有这样的风险:车子每年都在贬值,房子可能每年都在,几年以后女方就会很亏。

传统:婚前存款转到新账户支招:个人账户要谨慎转账

对于手头有存款的“准新娘”来说,可能对这些存款在婚后的处理依然保持传统观念:婚后把在娘家时存的钱,取出来转到另一个账户上;或者由于新家附近没有原来的开户银行,重新选一家银行开户把钱转过来。

作为一名“准新娘”,正确做法是,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都要保证自己婚前存款账户的连续性。不要把婚前个人账户中的钱转到婚后的账户中,也不要把账户中的钱取完,否则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在财产认定上就可能出现异议。

传统:辞掉工作当全职太太支招:买保险预防意外变故

孩子太小家里没有人带、丈夫工作忙需要人照顾、家庭每个月收入还比较可观……部分女性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可能会辞掉工作,回家当个全职太太,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丈夫和孩子身上。

当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施行以后,全职太太也可能会面临危机若房子是丈夫一个人买的,财产也是丈夫的,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全职太太有可能会分不到财产。

怎么办呢?理财专家认为,全职太太可以为自己做足购的风险保障,比如购买足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意外伤害保险等,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可以防范生活水平大幅度下滑。

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够防风险,在于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保险也将属于个人所有。

理财专家的建议,是为女方或弱势方支招,预防出现意外而吃亏。其实,我们更希望所有的家庭和和睦睦,都用不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及专家的建议,夫妻双方都认认真真过日子,而不是各自打小算盘。

正如一位老妈妈所说:“正儿八经的家庭哪用得着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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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与案例>>

明确法规反而有助保护女性

吴卫义律师(参与《婚姻法解释(三)》草案意见征询)

吴卫义律师表示,法律的规定对双方都是公平的,明确的法律规定,比没有明确好,这对于双方都有约束。针对外界的争论,他表示外界对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有一定的误读。

“其实几年前,法律在实际的判定,不光上海,都已经在按照相关的内部规定进行判决了。”他表示,在这一点上,上海尤其走在了的前列。2004年,上海高院针对司法解释二有个内部的意见,其中第五条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若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该父母购房出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吴卫义律师表示,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的判决的具体依据,现在以法律明文规定下来,这反而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新的司法解释严格了买卖行为、付款方式等具体的操作,这样的约束规定,比没有好。”

吴卫义律师同时表示,此外,这也是对付出“棺材本”的一方老人物权的保护。

不生孩子了,拼事业去!

陆琪情感奶爸

“法理的公正应该建立在社会本身的公正之上。”情感奶爸对于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表示非常难以理解。他认为在整个社会男女不平等的情况下,这一解释无疑降低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导致婚姻的离婚成本很低。“好的婚姻法应该建立在保障受害方和弱势群体基础上的,现在则相反。”陆琪表示,新的法规增加了婚姻很多不安全感,这会导致女性更加的弱势。因为大多数的女人在步入婚姻后,比男人花了更多的时间在家务上,特别是生育过程和养育孩子上更是放弃了更好的晋升和事业的追求。“因为这是社会赋予女人的责任与要求,但法律如果不对此予以保护的话,越来越多的女性会放弃生孩子,转而寻求事业的上升。”

“啥时候男人能替女人来怀胎,喂奶,身材走样,不顾形象,女人就愿意给男人买房子,离婚后房子也归男人……”陆琪引用一条广泛转载的微博,这些都是女性在婚姻中的奉献,但都没被法律所顾及。

搞定男人!婚前上演宫心计

Bubble情感专栏作家

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Bubble问17岁的女儿,如果她踏入婚姻时,会对此何种反应。女儿说:“我认为对方会在房产上主动加上我的名字吧;如果没有,我想我会暗示他。”

Bubble说,这个法规的出台,虽然让法律执行更方便,但却不够“善”、反而是有一种鼓励“恶”的倾向。“因为‘恶’的一方得不到惩罚,越是善良的,却越得不到基础的婚姻保护。”

Bubble说,这样的司法解释也引导一种不好的社会风气。“就是因为缺少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这反而会让婚姻中充满了更多的交易,譬如,以后小夫妻结婚时,女方会提出产权上写上我的名字才结婚,譬如生孩子得有多少的金钱补偿。让婚姻万一结束时减少损失。”Bubble说,这对男性而讲,也是一种伤害。“原来上海的年轻夫妻结婚,往往是男方出首付,女方出装修家电,双方还贷。以前女方不一定会纠结产权,现在女方肯定会要求加上产权上的所有权。”她说,新的司法解释对于本身善良但柔弱的那些女性,缺乏必要的保护,会助长本来就信奉丛林法则的恶女。“那些真正的拜金女,仍然会搞得定男人,要求男方在婚前就直接将房产赠与或过户。”

专家支招 婚姻理财如何“保房”

一、房产证可以婚后“加名”

张民安建议,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还款的时候,应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两个人共有。例如案例二中,陈太太如果在还款初期就提出将房产证上陈先生的名字更改为陈先生、陈太太两人共同的名字,是对陈太太获得利益化的保障。

民生银行理财分析师简岑则建议,房产证“加名”在婚后。如果在购房时就直接写两个人的名字,不会产生额外费用,但如果婚前一方的房产需要加另一方的名字,则等同于转让一半房产,需要付高额的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但如果领取结婚证之后再加名,程序就相对比较简单。

 二、签订婚姻财产协议

如果不打算更名,准夫妻或者夫妻双方也可以签订婚前或者婚后财产协议,证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拥有,但是,这种方法有一定的风险。比如案例二,陈太太可以让陈先生签订婚后协议。这样手续相对简单,费用也更低。但如果丈夫背着妻子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财产协议无法保护。

微声音

@Clairebaby:我听说印度的婚姻法规定丈夫可以随时把妻子赶出门外,妻子只能带走身上的财物。结果直接刺激了印度的珠宝黄金首饰业。以后老婆会说,生孩子,一克拉钻10颗。做家务,一年一颗。

@MissElvaFung:每当有懈怠的心情想偷懒不工作的时候,就看看新婚姻法,告诉自己赶紧干活吧。拼命赚钱吧。突然浑身有了干劲……

@我是中国人6888:我认为这样真正体现了男女平等。是一次进步,也让女生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是以物质为基础,还是以感情为基础。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既然选择结婚,就应该想怎样把婚姻维持好,结婚是过日子,应该互相包容、体贴等,如能荣辱与共,就不会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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