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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鸢都新城已经入住三年 房产证仍未办下来

潍坊晚报  作者:刘晓梅郑健  2011-09-29 10:17

[摘要] “我们的房子已经住了3年了,仍没有办下房产证来。”9月28日,潍城区鸢都新城小区的众多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一期、二期很多业主家的房产证至今都没有办下来。

“我们的房子已经住了3年了,仍没有办下房产证来。”9月28日,潍城区鸢都新城小区的众多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一期、二期很多业主家的房产证至今都没有办下来。对此,该小区开发商称,他们早已把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材料交到房管部门,估计年底以前就能办下房产证。而潍坊市房产交易市场潍城分市场的相关负责人说,只要开发商给他们的材料齐全,他们就能很快给办下房产证,不可能拖延这么长时间。

调查

房产证迟迟不见踪影

2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鸢都新城小区,30余位业主正聚在小区里讨论房产证为何迟迟办不下来。

记者看到了20号楼肖女士的购房合同,这份合同是2006年11月21日签的,其中一条写道,房产证按国家规定由甲方(开发商)负责办理,乙方协助,房产证于住宅楼交付半年之内完成。32号楼的王先生的购房合同同样是2006年11月份签订的。“我们的房子是同一期,都是2008年4月份交房拿到的钥匙,而现在过去3年多了,却一直没有房产证!”王先生对记者说。

7号楼王女士的购房合同是2009年5月24日同开发商签订的。在这份合同上,除了对出卖人交房的违约金赔偿进行约定以外,还有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上面写有:“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处理: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们的房子是二期的,应该在2010年2月28日之前交房,但一直到6月份才交房。”王女士等业主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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