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房价下跌,各地的“房闹”现象越发突出,且有升级之态。在“只准涨不准跌”的偏执下,房企任何风吹草动的降价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引发强烈反弹。温州地产联合请求政府打击没有契约精神的房闹,保障房产商的降价权。
期望的房产却遭遇价格缩水,业主心理失衡可以理解。但就此去当“房闹”,却显得颇不理智。房价下跌的受损方,不仅是高点入市的购房者,还有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正常的房价走势本应由市场来主导,业主在购房时就该有房价不可能只涨不跌的心理准备。
面对房价下跌,业主应该秉承契约精神:交易自由,风险自负。就像房价涨了,业主不可能给开发商增付房款一样;房价跌了,开发商也不可能赔偿业主的损失。因为“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天下本没有“只能涨,不能跌;只能赚,不能赔”的好生意。在房价下跌之后,如果业主发现开发商确有价格欺诈、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导致业主上了当受了骗,购房时多花了冤枉钱,则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开发商给予业主价格补偿或退房。
那种当“房闹”阻挠房价下跌的行为,于理不合,于情不通。让不断走高的房价回调下行,仍是无力购房者的翘首期盼,它关乎百姓切身利益。而“房闹”则有绑架房价调控之嫌,会阻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仅靠打击,就能消除“房闹”吗?“房闹”是表象,房价才是根本。政府最应该做的,是政策引导和司法疏导,尤其是要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不动摇,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使房价走向平缓,甚至有涨也可以有跌。房价回归理性,消除了“只涨不跌”怪相,就能消除“房奴”的焦虑,也能消除“房闹”那种房产只能不能缩水的心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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