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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谈:买房有风险 "房闹"缺乏契约精神引热议

房天下《每日谈》  作者:刘敏  2014-04-24 01:30

[摘要] 由于房价下跌,各地的“房闹”现象越发突出,且有升级之态。在“只准涨不准跌”的偏执下,房企任何风吹草动的降价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引发强烈反弹。温州地产联合请求政府打击没有契约精神的房闹,保障房产商的降价权。

 

业主因不满开发商降价,采取过激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与其说业主是在替自己“维权”,不如说是一种聚众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房闹”行为。从深层次分析,业主因楼盘降价,采取“房闹”的方式“维权”,违背了契约精神,也为法律所不容。特别是,相比“医闹”,“房闹”涉及面更广,社会负面效应更大,治理难度也更大。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房闹”比“医闹”更可怕。

不可否认,楼市沉浮,几家欢喜几家愁。随着各地调控措施的持续推进,房价下跌或是大势所趋,一些在高价位买房的业主,房子价值缩水数万甚至数十万元,也是在所难免。他们要求开发商给予“房价补偿”,或要求退房,其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一切市场交易行为,必须遵循契约原则,由于市场价格变化而要求企业进行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因而业主没有理由退房,或要求开发商作出任何补偿。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房闹”频发,可以说是政府调控楼市难免的一种“阵痛”,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理,任由开发商被动应对“房闹”。应建立干预机制,及时化解“房闹”;对于打砸式的恶性“房闹”,应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楼市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业主应理性应对“楼市沉浮”,恪守契约精神。只要我们每个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具有契约精神,都能够遵守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都能够按照章程和规则办事,社会就会少了许多矛盾和纷争,就会变得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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